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为做好“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编制工作,专项牵头实施部门决定,向有关部门征集对“十二五”期间两个重大专项实施的相关建议。
请围绕重大专项的总体目标,在“十一五”专项实施的基础上,结合专项的实际需求结合本单位的优势特色,从“十二五”实施计划重点内容和组织实施方式等方面提出建议,于2月27日15:00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并请电话确认。
联 系 人:朱峰 池颖
联系电话:85167419
电子邮件:zhufeng@jlu.edu.cn
附件:
1、“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建议
2、“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建议
科学技术处
201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