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个人网上申报和学校初审筛选,现对应聘本科生专职辅导员人员初审筛选通过名单进行公布(附件),并就下一步招聘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初审筛选通过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复审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学生办事大厅(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二)资格复审材料目录
1.吉林大学2018年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本人基本信息页复印件。
3.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表中所列奖项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现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原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1.报名表。须为招聘公告中附件《吉林大学2018年辅导员应聘报名表》。报名表中“学习工作经历”栏填写经历须时间连贯。自行设计的报名表或个人简历复审不能通过。
2.身份证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学生证,如学生证丢失,应提供在读证明。往届毕业生不提供学生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须为报名人员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如归国未满6个月,暂未办理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可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无硕士毕业证的硕博连读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习单位出具的硕博连读证明。
4.党员证明。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发布日期之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如党员证明非招聘公告模板,但包含身份证号码、入党时间等信息的,认定为有效。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则上应加盖任职时就读院系党组织或院系行政公章;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可加盖对所在学生组织具有管理权限的学校相关部门或单位公章。正式聘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6.相关获奖证书。在报名表中已填写的获奖相关信息,均需提供相应证书。未提供相应证书的,不予认定。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在报名表中已填写的外语水平相关信息,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应证书的,不予认定。
8.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2018届、2019届毕业生,可由毕业院系出具。非2018届、2019届毕业生应由现所在单位或单位内部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出具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后,材料中须注明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不可用毕业生推荐表替代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为附件中列出的初审筛选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均以资格复审现场提交的材料原件为准,报名表中相关信息须与复审时提供的佐证材料一致。以上材料如有任意一项不满足要求,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二、综合能力素质测验
(一)综合能力素质测验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综合能力素质测验,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12月22日,地点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综合能力素质测验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处理应急事件、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学校根据测验成绩,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初试考核人员名单。
初试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月上旬,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31-85168009
附:吉林大学2018年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吉林大学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