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经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182次会议审议决定,正式启动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按照高校章程修订程序规定,现就《吉林大学章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evres@jlu.edu.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政策与法规办公室(邮编:130012)。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封、传真首页上注明“章程修订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