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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才纳贤
吉林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专职外事秘书启事

吉林大学为进一步推动国际化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国际合作管理团队,拟招聘专职外事秘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及敬业精神。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外语专业毕业或同时具有选聘学院所需的专业背景和海外学习经历。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至少有一段学习经历毕业于部属高等学校。

3.具有良好的中外文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体条件

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具体条件(附件一)。

二、选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由各用人单位制定具体岗位条件,由学校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接受报名并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学校统一公布报名情况,申报人员可根据报名调整申报岗位,再由学校统一公布最终的申报名单。各用人单位进行初试考核(考核内容及形式由用人单位具体拟定),按照一定比例(5:1≥比例≥3:1)上报推荐人选。

(三)资格考试。学校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外语能力测试,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考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四)面试。各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及形式由用人单位具体拟定。

(五)确定人选。各用人单位根据面试人员面试表现,经单位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选,上报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六)学校公示。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一般为7天。

(七)学校审批。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结合公示情况对拟聘人员聘用资格进行审核后,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

(八)办理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到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办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形式和相关待遇

学校对新聘的外事专职秘书实行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6年,考核合格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应聘人员于2016年4月28日前将《吉林大学2016年新聘专职外事秘书报名表》(附件二)及相关材料报至各用人单位办公地点(附件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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