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吉林大学是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 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建设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 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00年,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吉林大学。2004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大学转隶并入。
吉林大学是中国办学规模最大,学科门类最全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下设43个学院,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等全部13大学科门类。现有在职教职员工18106人,在校全日制学生69936人。70年来,吉林大学秉承“求实创新 励志图强”校训精神,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方面取得瞩目成绩,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面向未来,学校将以“学术立校、人才强校、创新兴校、开放活校、文化荣校”为发展战略,关心国家命运、服务国家战略,勇担社会责任、满足社会需求,凝心聚力共谋发展,开拓创新深化改革,在建成世界一流大学的征程中不懈奋斗!
2016年9月16日是吉林大学建校70周年纪念日。为弘扬传统,展示成就,凝心聚力,再创辉煌,学校决定面向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校庆徽标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作品要反映建校70年来的辉煌历史以及吉大人锐意进取、继往开来、追求卓越、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历史感和艺术感。
2.作品应简洁、明快、喜庆、和谐,主题鲜明,庄重大方,视觉效果具有冲击力和影响力。宜于在校庆宣传产品上印制,宜于在公共场合、场所展示和悬挂。
3.作品须附有标志图形、字体、色标等。
4.被征集的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入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吉林大学所有。
二、提交材料
1.作品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若提交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117381902@qq.com,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同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校庆徽标征集”字样。
2.若作品电子稿光盘采取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党委宣传部1016室(邮编:130012)。请在寄件中另附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寄件外包装上注明“校庆徽标征集”字样。邮资由申报者自理。
注:作者须在应征稿件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及其它个人资料,请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三、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
四、征集联系人
吉林大学党委宣传部:陈慧羲,联系电话:0431-85167487。
五、奖励办法
征集截止后,学校将聘请专家对征集到的校庆徽标作品进行评审,选择并产生入围作品,入围作品的作者将得到适当奖励。对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确定为吉林大学校庆徽标的作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适当奖励。
吉林大学校庆70周年筹备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